舞阳县东方红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关于为舞阳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和人民调解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舞阳县东方红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为舞阳县司法局在全县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36名,其中县人民调解中心5名,县交调委3人,14个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各2名。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报考县人民调解中心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报考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具有高中(相当于高中)以上学历;

  3、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熟悉国家法律、政策知识,能够熟练操作办公电脑;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1955年11月3日以后出生)以下的成年公民;

  5、一般应在所报名乡镇辖区内居住;

  6、专职负责所在调委会人民调解工作,每月调解案件原则上不少于4件,每月录入系统案件不低于8件。

  以下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并优先聘用:

  1、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法律工作经历的;

  2、具有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的;

  3、具有教育工作、医疗工作、妇女儿童工作经历的退休教师等;

  4、具有乡镇、局委等基层工作经历的退休干部、复退军人等;

  5、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

  6、退休的老法官、检察官、警察、老司法干警、律师等。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近三年内曾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2、现任国家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就业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参加过非法邪教组织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3日—11月7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本次招聘采用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两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舞阳县海南路与二环路交叉口向北五十米路西(保安公司院内),联系电话:13069587297,联系人:韩先生。

  (三)报名提交材料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相关学历证书、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在现场核对完毕后退回。

  (2)近期1寸彩色同版正面免冠照片3张,背面附姓名;

  (3)《舞阳县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1份(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

  报名人员应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及其它材料获得聘用资格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及聘用

  所有专职人民调解员审核、考察合格后确定初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聘用。专职人民调解员与舞阳县东方红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公益服务聘用协议》。专职人民调解员试用期2个月,实行一年一聘用,聘用期满后聘用关系自行解除,考核合格的,同等条件下下次优先聘用。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为公益服务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聘用人员由舞阳县东方红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从个人生活补贴中扣除。

  五、有关待遇

  (一)聘用期间,实行固定生活补贴与案件补贴相结合的方式。

  (1)专职人民调解员固定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400元。

  (2)案件补贴:按照漯河市现行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标准执行。

  (二)所有聘用人员均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从个人生活补贴中扣除。

  六、岗位职责及义务

  岗位职责:

  (一)调解员要按时完成司法行政机关所分配的工作任务,如有违反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司法行政机关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二)严格按照调解程序及法律法规对矛盾纠纷进行调解。

  (三)认真做好调解笔录,对调解成功的案件要制作调解协议书,并及时做好回访、案卷归档等工作。

  (四)在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和工作台账。

  岗位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司法所各项规章制度。

  (二)忠于职守,公平公正,认真负责。

  (三)工作中发挥积极主动精神,自觉维护甲方权益。

  (四)严格遵守调解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程序,使用的工作方法和方式不得超越法律界限。

  (五)工作中不得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

  (六)廉洁自律,注重学习,不断提高法律道德素养和调解技能。

  (七)服从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

  七、聘任考核

  (一)司法局组织年度考核并对专职调解员履行岗位职责状况进行考核。

  (二)调解员有义务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书面述职报告或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总结。

  (三)考核标准根据本公告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司法行政机关退回劳务公司。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舞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uyang.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信息发布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本公告解释权归舞阳县东方红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395-712104513069587297

  舞阳县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xls

  舞阳县东方红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