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舞阳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1月20日在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宋海林

 

各位代表: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舞阳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县政府团结带领全县人民,认真落实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和新发展理念,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补短板各项工作,全县经济运行实现了平稳增长。在此基础上,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1)全县收支情况。2017年,全县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24614万元,占预算的104.1%,比上年(下同)增长12.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7908万元,占预算的105.3%,比上年同口径(下同)增长16.3%。加返还性收入471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1598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3119万元,置换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30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524万元,调入资金393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95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332684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06180万元,占调整预算(年初预算加上级追加等,下同)的99.8%,增长0.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解上级支出16474万元,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30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153万元,结转下年支出572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32684万元,实现了收支平衡。

2)县本级收支情况。2017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4545万元,占预算的111.4%,增长25.1%。加返还性收入433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1021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3119万元,置换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30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524万元,调入资金393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70万元,乡镇上解收入3537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86581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48718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9.8%,下降2.3%。加上解上级支出16474万元,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305万元,对下级补助支出1199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51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572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86581万元,实现了收支平衡。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较低(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22.5%)的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累计调入资金26108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置换债券25641万元,扶贫资金统筹54万元,电附加413万元;2017年调入资金仅为3934万元,减少22174万元,此因素影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降低7.3个百分点。二是按照《预算法》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超收收入只能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超收8153万元,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在次年使用,此因素影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降低2.7个百分点。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下降除上述两个原因外,还有2017年因脱贫攻坚补助乡镇财力较上年增加5610万元,如剔除以上因素,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11.6%。

2.政府性基金预算。2017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6034万元,占预算的114.6%,增长23.7%。加上年结转收入76万元,调入资金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4134万元,新增专项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79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38152万元。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4148万元,占预算的99.8%,增长17%。加调出资金3934万元,结转下年支出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38152万元,实现了收支平衡。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全部为县本级。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17年,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67793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7%,增长33.4%。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535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17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13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1492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8511万元。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增幅较高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69100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13%,增长81.2%。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5793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15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103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31314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0842万元。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增幅较高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017年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1307万元,加以前年度结余6067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9367万元。

(二)政府债务情况

按照《预算法》规定,从2015年起,国家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即年度政府债务余额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省财政厅核定我县2017年度政府债务限额85900万元。截至2017年底,我县政府债务余额82126万元,其中,政府债券债务75612万元,2014年清理锁定的其他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债务6514万元;一般债务55926万元,专项债务26200万元;县本级政府债务79901万元,乡镇政府债务2225万元。我县政府债务控制在省财政厅核定的85900万元的限额之内。

上述财政收支数据为快报数,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及与市财政结算后还会有所变动,决算结果届时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批。

 (三)落实县人大决议和2017年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按照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县乡财政部门凝心聚力,主动作为,圆满完成了各项财政重点工作任务,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加大资金投入,脱贫攻坚成效显著。把支持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为我县2017年实现精彩脱贫、光荣摘帽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1)加大专项扶贫资金投入。2017年,县本级预算投入专项扶贫资金4500万元,比上年增加3332万元,占中央和省下达专项扶贫资金的53.4%,超省定投入占比目标13.4个百分点。资金通过精准投入、整村推进、贷款贴息、到户增收等措施,有力支持了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

2)深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累计整合资金40320万元,支出37766万元,占整合资金的93.7%,安排扶贫项目4类43个,有效改善了贫困村基础设施面貌,强力助推了贫困群众增收脱贫。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积极落实脱贫攻坚有关项目建设资金及工作经费,在统筹整合资金之外用于扶贫方面的资金达22333万元,有力保障了我县2017年脱贫摘帽。

3)强化扶贫资金监管。通过建立监管制度、开展集中整改和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确保扶贫资金全部用在“刀刃上”。制定了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专门成立了扶贫资金监管组,组织对扶贫资金一笔一笔审核和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坚决杜绝资金分配、拨付、使用过程中的虚报冒领、挤占挪用、骗取套取、挥霍浪费等行为,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运行、高效使用。

2.落实财政政策,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围绕经济运行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突出支持重点,提升供给质量,降低政策成本,着力推动经济发展提质增效。

1)支持“去降补”工作。继续实施购房财政补贴政策,累计发放购房补贴528万元,惠及购房户500户,全县房地产库存周期明显下降。认真开展清理涉企收费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取消、停征、免征、暂停收费项目25项,累计为企业减负887万元。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拨付污染防治资金1554.8万元,支持垃圾清运、扬尘治理和空气自动监测等,支持实施蓝天、碧水和乡村清洁工程,全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74天。

2)积极促进投资增长。抢抓发展机遇,主动向上级反映我县经济发展和项目资金需求情况,全年争取专项转移支付资金9.3亿元,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活力。争取专项政府债券资金1.79亿元,支持海南路、南外环、贫困村道路等全县重大项目建设和土地收储。统筹各类资金近2.04亿元,支持了一大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重点民生工程建设,有效拉动了投资增长。建立健全盘活存量资金长效机制,收回部门存量资金2.8亿元,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方面。

3)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有序推进。累计包装推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4个,总投资31.73亿元,为民中心暨众创空间项目主体工程建至14层,累计完成投资 9700万元;澧河水环境综合治理生态项目已确定社会资本方,成立运营公司,并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水务基础设施综合建设项目正在组织招引社会资本方;高速公路连接线及产业集聚区区域开发PPP项目已进入省意向库。

4)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恒盛信用担保公司与农业银行达成合作协议,担保业务合作机构增至五家。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不断加大,累计完成融资担保业务74笔,担保贷款总额12967万元,惠及74户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争取市经投中心1100万元转贷资金,支持金达来等3家企业续贷周转。

5)支持发行企业债券。认真实践“财政保运转、融资促发展”的理念,根据“隶属关系不变、经营管理不变、人事关系不变”的三不变原则,以农投公司为母公司,整合鑫财公司、新阳房投等6家融资平台公司和国有企业资产,成立舞阳投资集团公司。通过舞阳投资集团公司拟发行企业债券10亿元以上,募投项目为城市公共停车场和供水厂,以项目收益作为还款来源,项目建成后将极大提升城市品位,改善群众生活质量。

3.保障改善民生,幸福指数全面提升。以保障改善民生为重点,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人民群众。2017年,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支出完成2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5%,增长6.1%。

1)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筹措资金12744万元,退休人员养老金基本实现基金发放。拨付离休费562万元,保障了全县离休人员老有所养。拨付基础养老金11583万元,支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2元,惠及60周岁以上老人108048名。不折不扣落实上级提标政策,拨付城乡低保和孤儿养育资金7996万元,惠及城乡低保对象45252人、孤儿104人。拨付资金1161万元,支持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安排资金302万元,在全县范围内免费开展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

2)推进教育事业协调发展。落实学前教育、“两免一补”、中职免学费、普通高中及中职助学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职业教育奖补等资金近1.6亿元,推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累计惠及城乡中小学生82333人次。认真落实教育扶贫政策,拨付资金436万元,资助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8503人。

3)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拨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23108万元,支持医疗报销制度。积极争取上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等资金4132万元,进一步提高我县公共医疗服务水平。新建、改建标准化村卫生室114个,全部配备合格乡村医生。

4)支持文化事业发展。加大文化惠民投入,安排资金1181万元,支持加快贾湖遗址保护开发进程。投入资金165万元,完成城隍庙、开元寺的整修工作,加快历史文化名城建设步伐。投入资金172万元,支持“三馆一站”建设,保障文化下乡、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等文化活动顺利开展。

5)支持城市提质发展。拨付资金2183万元,支持县城市建设提质工程规划修编。拨付资金9398万元,完成人民路西段、张家港路中段、张家港路西段、南京路中段、深圳路中段等道路新建、改建和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完成10大街心游园建设、10条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启动千亩植物园、澧河生态水系一期工程等项目建设,保障园林绿化、创卫、环境卫生等市政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为我县成功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提供了有力保障。

6)支持平安舞阳建设。落实政法专款、平安建设资金4447万元,深化政法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支持信访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弱势群体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和司法救助工作。

4.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支持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推进农业农村实现更好发展。

1)不折不扣落实农业补贴。落实农业支持保护、农机购置、棉花价格改革、新型农民培育等补贴资金1.33亿元,有力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2)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投入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安全饮水、农村公路、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建设资金2.54亿元,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35个整村推进、179.5公里“巷巷通”、86 公里通村公路等项目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多方筹措资金,公开招标专业保洁公司负责全县各行政村环卫工作,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

3)加快现代农业进程。筹措落实农机深松整地、农村能源建设、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项目补助等资金641万元,支持农业可持续发展。投入资金460万元,支持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农业结构调整等项目,加快我县新型农业现代化进程,成功入选全国第二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

5.坚持依法理财,财税改革逐步深化。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财税改革的安排部署,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各项改革取得显著进展。

1)全面实施部门预算改革。从2017年第四季度提高县直单位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严格预算约束,严控经费类临时预算。按照“两上两下”的程序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完善基本支出预算供给政策,保障预算单位正常运转需要。

2)积极推行预决算公开。按照《预算法》要求,全县2017年政府预算和2016年决算均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71家县直单位全部公开部门预决算。在2017年12月市财政局组织的部门预决算公开检查中,我县综合成绩在全市两县三区名列第一。

3)认真开展违法违规举债自查整改工作。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要求,组织2015年以来政府违法违规融资担保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针对存在问题,通过修改合同条款、撤销担保承诺等方式,迅速进行整改,累计整改违规举债8笔,整改资金6.35亿元。

4)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规范举债融资渠道,除申报中央代发地方政府债券外,一律不以其他形式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制定全县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积极化解债务风险。

5)继续完善税收保障机制。累计收集涉税信息12247条,组织开展建筑安装和房地产业税收及耕地占用税专项整治,累计查补入库税款6644万元。加强对金大地、永银、电力等162户重点企业税源监控,全县重点企业实现全口径税收4.03亿元,增长35.3%,其中地方收入2.88亿元,增长65.6%。

6)严格执行财政节支措施。完成财政投资评审项目280个,审减资金1.06亿元,审减率8.37%;组织政府采购支出3896万元,节约资金385万元,节约率8.98%;压缩“三公”经费180万元,压缩率12.3%。

各位代表,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县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认真监督、指导支持的结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改革发展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性减收因素增多,财政增收压力较大;二是落实补发工资、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增支项目多、数额大、刚性强,财政保障能力与各种利益诉求存在较大差距;三是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有待完善,财政资金绩效有待提高,财税体制改革还需要进一步深化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新一年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8年预算(草案)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编制好2018年财政预算,扎实做好各项财政重点工作,对于加快舞阳提速提质转型发展、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具有重要意义。

(一)2018年全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十三届七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和产业转型升级、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乡村振兴战略、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保障改善民生五项重点工作,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创新和完善财政支持方式,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增收节支,优化结构,有保有压,为加快建设“三个基地两个名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保障。

(二)预算编制原则

1.积极稳妥,收支平衡。收入安排与生产总值等经济增长指标相适应,充分考虑收入增长点和减收因素;支出安排既考虑实际需求,又考虑财力可能,量力而行,确保预算收支平衡。

2.突出重点,勤俭节约。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坚持有保有压,确保人员工资和福利支出,确保机构运转和改善民生支出,确保全县重点支出,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3.依法理财,防范风险。严格执行《预算法》等财经法律法规,根据各级审计提出的整改意见,对有关事项进行整改;积极防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严禁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

4.综合预算,公开透明。统筹考虑各项财力来源,分别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程序,将公开透明贯穿于预算管理全过程,努力建设公共财政、阳光财政。

(三)2018年全县财政收入形势分析

根据国家宏观政策和经济形势,统筹考虑全县收入增减因素,结合上级财政部门指导意见,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目标为8.5%。这一增幅充分考虑了税收增长点和减收因素,是积极稳妥的。

增收因素方面:一是市场经营主体法人本地化。长期以来,在我县中标的外地企业在我县取得经营收入后均在其注册地纳税,造成了大量税收流失。我县已出台《关于鼓励引导市场经营主体在我县设立独立法人机构的通知》(舞政办〔2017〕67号),做好此项工作,对于推动县域经济转型,提升产业水平,扩大地区经济总量,提高财政收入具有重要意义,预计增收5000万元。二是解决商住小区遗留问题。我县部分商住小区因无规划、土地登记资料不完善等因素,造成小区业主无法取得房地产销售发票,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和转移登记。此类问题一方面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另一方面造成开发商偷逃税款以及契税等流失。2018年,县政府将组织开展解决商住小区遗留问题等专项行动,预计增收5000万元。三是房地产市场回暖。近年来,我县城市整体绿化亮化美化水平不断提高,城市面貌较大改观。同时,受学生进城上学等刚需影响,房地产销售逐步回暖。随着舞阳新区基础设施的逐步完善,将有效带动周边房地产市场升温,2018年房地产行业可成为我县新的税收增长点,预计增收6000万元。四是其他方面。中盐舞阳、豫博生物化工等企业2018年生产经营进入上升期,税收将有新的突破,预计增收500万元;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复核,加大车船税调库力度,预计增收1000万元。以上因素预计累计增收1.75亿元。

减收因素方面:一是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近年来,国家持续推行结构性减税政策和“放管服”改革,以减轻企业压力,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如推行营改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取消、停征、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都将导致财政收入的减少。2017年我县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5个,预计2018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将直接减收1000万元。二是重点企业税收增长乏力。2017年金大地公司实现增值税6386万元,目前整个新上项目进项税额达4-5亿元,受进项税额留抵因素影响,2018年金大地公司缴纳增值税将十分困难。

(四)2018年主要财政支出政策

1.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1)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安排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资金2535万元,确保2018年到期政府债务有稳定的还款资金来源;按照本级可用财力的2%安排预备费4108万元,用于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增加的支出和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2)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安排专项扶贫资金220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0%;目前已经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3074万元,支持2018年全县扶贫项目建设,统筹整合资金将会根据时间进度持续增加。

3)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安排环保攻坚办公工作经费60万元,环境监测经费、空气自动监测经费20万元,秸秆禁烧工作经费10万元,支持环境保护攻坚;安排资金1301万元,支持全县“煤改气、煤改电”居民补贴发放工作。

2.优化支出结构,支持五项重点工作

1)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安排投融资平台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支持投融资平台公司发展壮大;安排资金100万元,支持贾湖田园综合体设计建设;安排生态畜牧业发展基金100万元,支持畜牧业循环发展。

2)支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安排百城建设提质工程规划编制资金1500万元,继续支持百城提质各项规划体系修编;安排城区保洁服务费1049万元、小广告治理经费48万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拟通过发行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和社会化融资予以保障。

3)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安排乡村振兴战略奖补资金500万元,支持推进乡村振兴工程;安排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资金810万元,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加快发展;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7705万元,建立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安排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资金4157

万元,重点用于高效节水灌溉等农田水利建设、中小河流重点县综合整治、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农村基层防汛报预警体系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安排“瘦肉精”专项监管、畜产品质量安全等资金224万元,提升畜牧业发展质量。

4)支持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安排科技基金2000万元,奖励企业科技创新;安排招商经费160万元,支持招商引资工作;落实招商引资财政激励政策,支持招引发展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财税贡献多的大项目,夯实经济发展基础。

5)支持保障改善民生。安排工资福利支出57471万元,保障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发放、年终一次性奖和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安排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0912万元,保障离休干部离休费、遗属人员补助、在职人员目标考核奖、民政救济费等补助性质费用支出,其中民政救济费2587万元,支持农村五保供养、农村低保补助配套、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发放、城乡医疗救助等。同时,落实专项资金,持续加大教育投入,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和文化事业发展。

(五)2018年收支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

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17080万元,同口径(下同)增长8.5%,加上级补助收入14045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72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251 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265359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8723万元,增长13.6%,加上解上级支出6636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65359万元。

2)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安排。2018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70252万元,增长8.8%。加上级补助收入13430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72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612万元,乡镇上解收入4481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16221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具体安排情况:

税收收入37477万元,增长9.6%。其中,增值税11288万元,增长8%;企业所得税1094万元,增长8%;契税9995万元,增长8%;地方其他税收15100万元,增长12%。

非税收入32775万元,增长8%。其中,专项收入1119万元,增长8%;行政事业性收费2911万元,增长10.3%;罚没收入3064万元,增长82.7%;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3325万元,增长1.8%;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2087万元,增长3.7%;捐赠收入263万元,增长8.7%;政府住房基金收入6万元,增长20%。

支出安排。2018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06890万元,增长14.9%。加上解上级支出6636万元,补助乡镇支出2695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16221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99万元,增长11.8%;

公共安全支出10575万元,下降0.1%;

教育支出42509万元,增长11.3%;

科学技术支出2206万元,增长1.6倍;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66万元,下降12.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434万元,增长10.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639万元,增长13.7%;

节能环保支出840万元,增长15.1%;

城乡社区支出23956万元,增长86.1%;

农林水支出28013万元,增长43.1%;

交通运输支出1559万元,下降0.3%;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82万元,增长35.6%;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27万元,增长1倍;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29万元,下降65.2%;

住房保障支出3738万元,下降41.7%;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80万元,下降62.9%;

预备费4108万元,下降23.9%;

其他支出395万元,下降81.9%;

债务还本支出300万元,增长29.3%;

债务付息支出2235万元,下降10.6%。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有关要求,上级补助收入按市财政局提前告知数安排;政府债券收支暂不列入年初预算,待市财政局下达我县政府债券额度后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批。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全部在县本级安排。

收入安排。2018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7958万元,增长12%。加上级补助收入18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0万元,收入总计18210万元。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安排情况: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6608万元;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22万元;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301万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67万元;

污水处理费收入260万元。

支出安排。2018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210万元,增长24.5%。主要项目安排情况: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电影事业发展;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万元,主要用于水库移民扶持;

城乡社区支出18028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16612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安排222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安排301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安排567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安排326万元;

其他支出96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医疗救助。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部在县本级安排。

收入安排。2018年,县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37421万元,其中,当年收入78054万元,上年滚存结余59367万元。主要项目安排情况: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468万元;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310万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938万元;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4677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0661万元。

支出安排。2018年,县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37421万元,其中,当年支出6303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4391万元。主要项目安排情况: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6015万元;

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27万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1640万元;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4612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0636万元。

以上预算安排具体情况详见《舞阳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三、2018年财政改革发展重点工作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目标,认真落实《预算法》各项要求,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深化依法理财实践,切实提高财政管理服务水平。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抓深化改革,加强改进预算管理

1.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完善部门预算编制程序和内容,提高县直单位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同步试编三年滚动预算,建立“内容完整、编制科学、执行规范、监督有力、讲求绩效、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2.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切实按照县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落实支出计划,提高预算执行刚性。严格控制预算调整事项,年度预算执行中除救灾等应急支出及上级新批准的重大事项外,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

3.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完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机制,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推动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机制。

(二)抓增收节支,不断提高保障能力

1.持续深化依法治税工作。加强收入预算分析研判,及时有效应对。完善涉税信息共享和分析比对应用机制,深入查找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强化税收源头治理,组织开展依法治税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偷逃抗税行为,努力破解增收难题,确保完成年度收入预算任务。

2.大力推进企业法人本地化。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扶持促进与规范管理相结合,突出金融业、物流业、电子商务、建筑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研发机构、批发零售业等7大领域,完善政策措施,强化服务保障,确保符合条件的县外企业在我县全部设立独立法人机构,取得的营业收入必须属地纳税。

3.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牢固树立“抓引资就是抓财源”的理念,进一步完善政策性引资奖励机制,立足县情,吃透上情,认真研究上级财政政策,把握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整合趋向,及时包装确定有针对性的项目,加强联络和沟通对接,力争各类政策性引资额度再上新台阶。

4.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严格落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政策,结余资金以及连续一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避免形成“二次”沉淀,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5.严格支出管理。加强预算执行管控和国库现金调度,注重均衡支出,做好支出目标管理。坚持勤俭办事,严格按照5%以上的比例压减一般性支出有关科目,“三公”经费原则上只减不增,压缩会议费等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花钱。

(三)抓依法理财,加快法治财政建设

1.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采取中央代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方式举借债务,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完善债务管理制度,研究政府债务政绩考核细则、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等办法。进一步落实债务风险预警、限额管理等制度,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

2.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深入推进财政系统内部控制建设,狠抓制度执行,有效防范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明确工作职责,制定业务操作流程,加快推进预算管理流程优化,不断提高财政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3.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嵌入预算执行流程、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管机制,加大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惩戒力度,确保各项财税政策有效落实和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各位代表,做好2018年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监督支持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改革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加快建设“三个基地两个名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舞阳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