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舞阳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320日在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陆小毛

各位代表: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舞阳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县财政工作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着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防风险、惠民生、补短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提速发展转型升级。

(一)2016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1)全县收支情况。2016年,全县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11108万元,占预算的103.9%,增长14.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4845万元,占预算的107.8%,比上年同口径增长20.6%(详细情况见表1)。加上返还性收入467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1120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9211万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收入7600万元,置换地方政府债券收入2176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441万元,调入资金26108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336848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03668万元,占调整预算(年初预算加上级追加等,下同)的99.5%,增长22.5%(详细情况见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上解上级支出8519万元,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1507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33694万元。收支总量相抵,结余3154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523万元,债券结余254万元,净结余1377万元,净结余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县本级收支情况。2016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3642万元,占预算的98.1%,增长10.9%(详细情况见表3)。加上返还性收入429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0444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9211万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收入7600万元,置换地方政府债券收入2176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441万元,调入资金26108万元,乡镇上解收入5650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94152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54585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9.4%,增长19.8%(详细情况见表4)。加上上解上级支出8519万元,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1507万元,对下级补助支出6387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90998万元。收支总量相抵,结余315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2016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2962万元,占预算的126%,下降4.8%。加上上年结转收入12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357万元,新增专项地方政府债券收入83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29740万元。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9189万元,占预算的99.7%,增长60.6%(详细情况见表5),调出资金467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结转下年支出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297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全部为县本级,收支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16年,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50809万元,占预算的92.7%,增长8.4%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7460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03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890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28303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953万元。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38136万元,占预算的87.5%,增长1.3%。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6069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74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295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21364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34万元。2016年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12673万元,加上以前年度结余4512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7793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数据是快报数,在完成决算批复后还会有一些变动,决算结果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政府债务情况

按照《预算法》规定,国家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即年度政府债务的余额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省财政厅核定我县2016年度政府债务限额68000万元。截至2016年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64225万元(一般债务55925万元,专项债务8300万元),其中,县本级政府债务余额61566万元(一般债务53266万元,专项债务8300万元);乡镇政府债务余额2659万元(全部为一般债务)。

  二、2016年财政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促进经济发展职能有效发挥。积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精心策划包装了为民中心暨众创空间项目、水务基础设施综合建设项目、贾湖文化旅游综合开发项目,项目概算总投资40.1亿元,其中为民中心暨众创空间项目实现了年内开工建设。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制度,争取政府债券资金3.77亿元,其中,置换债券2.18亿元,用于偿还2016年到期或逾期债务;新增债券1.59亿元,用于城区道路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扶持力度,支持恒盛信用担保公司为80户小微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1.11亿元,缓解企业融资困难。积极推进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设置产业发展基金2900万元,支持产业集聚区、特色商业区和生态畜牧业健康发展。

(二)财政资金绩效不断提高。面对财政收入增速回落的巨大压力,采取盘活存量、挖掘增量、争取支持、压缩支出等措施,不断拓展可用财力,提高资金绩效。组织清理了以前年度财政存量资金1.22亿元,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继续完善税收保障机制,累计收集涉税信息6555条;加强对金大地、电力、烟草等重点税源的监控,全县169户重点企业实现全口径税收2.98亿元,其中,县供电公司全年实现税收3455万元,增收1296万元,增长60%。评审财政投资项目279个,审核项目投资总额10.05亿元,审减资金1.3亿元,审减率12.9%。组织政府采购支出3439万元,节约资金429万元,节约率12.5%累计压缩“三公”经费527万元,压缩率达24.1%

(三)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明显。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4897.3万元,增长48.7%,其中,县本级投入1167.7万元,增长164%中央、省财政下达3729.6万元,增长31%。建立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机制。按照“渠道不变、充分授权、精准使用、提高效益”的原则,共整合各项财政涉农资金1.3亿元,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持、转移就业等方面,形成了“多个渠道引水、一个渠道放水”的扶贫资金投入格局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对统筹整合资金实行动态监管,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强化政府采购、投资评审制度,认真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一卡通”管理制度,确保统筹整合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全县落实到户增收项目资金2333万元,新修改造贫困村道路256公里,建成17个安全饮水工程,新建村级文化广场21个,产业带动贫困人口脱贫1.7万人,有力保障了全县47个贫困村成功脱贫。

(四)城乡一体化建设协调推进。以新瑞城投公司等政府融资平台为依托,抢抓国家政策机遇,累计融资9.5亿元,支持棚户区改造、龙泉水源工程、产业集聚区道路、住房保障等项目建设。拨付资金1.33亿元,支持中山路、创业路南段、海南路等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完成背街小巷改造10条。创新公共服务方式,拨付资金1018万元,实施政府购买城区环卫服务。筹措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734万元,支持14个乡镇28个行政村村内道路建设。筹措资金7237万元,组织实施北舞渡镇、章化乡、九街镇美丽乡村项目,在全县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拨付污染防治资金1408万元,支持垃圾清运、扬尘治理和空气自动监测等。筹措资金1101万元,支持农村危房改造,改造危房1708户。

(五)保障改善民生扎实有力。2016年,全县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住房保障、农林水、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和城乡社区支出合计22.4亿元,增长15.5%,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3.6%。从7月份在全市三区两县率先实行新工资制度,支持落实职级晋升待遇,全年累计发放在职人员工资3.64亿元,平均每月3036万元。累计拨付义务教育“两免一补”、中职免学费、普通高中助学金、校舍维修改造资金9692万元,资助中小学生5.45万人,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人数1410人,发放助学金学生人数1711人(次),改建校舍面积10053平方米,推动了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均衡发展。拨付离退休费1.4亿元,保障了全县4593名离退休人员老有所养;拨付基础养老金1.04亿元,惠及60周岁以上老人10万余人;拨付医疗卫生资金2.86亿元,支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报销政策。拨付贾湖文化开发经费800万元,支持全县历史文化名城建设。

(六)财税体制改革持续深化。认真落实国家财税改革政策,5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改革,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面纳入营改增改革范围,全县确认营改增纳税户数1170户,新增行业全部实现总体税负只减不增的目标。积极推行预决算公开,全县2015年度政府和部门决算以及2016年预算(含“三公”经费预决算)均在县政府网站公开。推进预算执行网上支付改革,实现了预算指标下达、用款计划申请到资金支付环节全过程网上办理,提高了支付效率。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71日起全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全部纳入集中支付范围。继续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累计刷卡22195笔,支出7056万元,公务支出管理不断规范

各位代表,2016年我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实现了“十三五”规划良好开局。成绩的取得,是县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认真监督、指导支持的结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还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一是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存在,减收因素增多财政收入保持较高增幅面临较大困难;二是支持养老保险和工资制度改革,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增支项目多、数额大、刚性强,财政保障能力与各种利益诉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财税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现代财政制度有待健全等。以上问题,我们将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强化管理,认真加以解决。

三、2017年预算(草案)情况

(一)全县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县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绩效;突出决胜脱贫攻坚第一民生工程,加大社会事业投入,加快健全公共服务体系,为全县持续推进提速发展转型升级、加快建设三个基地两个名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二)全县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1)全县收支预算。2017年,全县地方财政总收入安排119704万元,增长7.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2432万元,增长8%(详细情况见表6加上返还性收入467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918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354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523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00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34355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27820万元,增长11.2%(详细情况见表7)。加上上解上级支出6535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34355万元。

2)县本级收支预算。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57933万元,增长8%(详细情况见表8)。加上返还性收入429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340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354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523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00万元,乡镇上解收入4478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88182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80036万元,增长6.7%(详细情况见表9)。加上上解上级支出6535万元,补助乡镇支出1611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8818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3993万元,增长8%加上上年结转收入8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4629万元。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4629万元,增长2.8%(详细情况见表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全部为县本级。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54392万元,下降0.7%。具体收入项目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013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5455万元,城乡居民医保基金预算收入32925万元。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45154万元,增长3.2%。具体支出项目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855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1847万元,城乡居民医保基金预算支出27452万元。2017年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结余9238万元,加上以前年度结余5779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7031元。

四、2017年财政重点工作安排

今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是舞阳全面脱贫的决胜之年。按照县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全县统一部署,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资金投入,为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确保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县本级安排扶贫资金2000万元,比上年增加832万元,增长71.2%,其中安排500万元用于产业扶贫和创业基地建设奖补。深入推进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严格按照《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的89项资金整合范围,统筹县本级安排的相关财政涉农资金,做到应整尽整、应整必整,全年计划整合各项财政涉农资金1.5亿元以上。制定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认真做好整合台账的记账、对账工作,按照程序及时将整合到位资金对接到脱贫攻坚项目。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与金融机构、农业保险等方面的合作,引导更多金融资本投入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扶贫项目。通过项目实施、财政补助、金融扶贫等方式,提升贫困村和贫困农户的自我发展能力。按照《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的职责,认真落实资金分配、拨付和项目实施、绩效评价等各个环节的责任,健全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坚决杜绝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中的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克扣私分、骗取套取、挥霍浪费等行为,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运行、高效使用。

(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发展提质增效。深入贯彻推进《舞阳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20162018年)》,支持落实“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推动解决供需结构性失衡。继续落实促进产业集聚区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重点支持产业集聚区配套服务区内道路、集中供热、信息化、智能化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载体承接产业能力。深化财政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扩大基金规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支持企业搭建科技创新平台,实施重大科技专项,调整产品结构,提升企业竞争力。继续实施购房财政补贴,扩大城镇购房需求。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做好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着力构建“管理规范、规模适度、风险可控、运行高效”的政府性债务管理体系,消除影响我县经济持续发展的债务风险隐患。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推介力度,积极实施水务基础设施综合建设项目、生态水系连通工程,加快为民中心暨众创空间项目建设进度,年底实现主体工程完工。着力创新投融资方式,加快推进我县企业债券发行和资产证券化工作,扩大直接融资,降低融资成本。全面清理涉企收费,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取消、停征、免征、降低收费政策。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收费标准按规定的下限执行,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三)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持续推进城乡一体化。围绕生态宜居名城建设目标,紧抓我县列入全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第一批实施县机遇,以支持实施“五大工程”建设为抓手,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不断提升城乡建设水平。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城乡总体规划修编、城区控制性详规编制、总体城市设计、重要区段城市设计、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等规划体系建设。采取本级财政投入、争取上级支持、政府购买服务、政府融资平台融资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城市建设投入力度,支持城区道路整修改造、绿化美化亮化和街心游园建设,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加快澧河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实施进度,支持龙泉水源工程、抗旱应急工程和三里河治理项目。积极筹措保障房建设资金,支持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制定棚改货币化安置办法等政策措施,妥善解决棚改安置房遗留问题。围绕全县城乡道路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积极申报2017年政府新增债券资金,支持高速公路连接线、城区道路等城乡路网建设。支持解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遗留问题,继续推进美丽乡村、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断改善村容村貌。

(四)支持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人员工资调整工作,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建立稳定可持续的筹资机制,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补助标准,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合理配置义务教育教学资源,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定额,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800元的标准安排预算,建立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文化惠民投入,继续支持“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和农村文化建设,支持加快贾湖遗址保护开发进程。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原则,支持完善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完善财税支持政策,加大环保攻坚资金投入力度,支持实施蓝天、碧水和乡村清洁工程。

(五)继续深化财税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进一步完善税收保障机制,提高涉税信息运用效率,最大可能堵塞税源流失,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不断提升综合治税水平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勤俭办事,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继续完善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长效机制,集中有限财力保重点、办大事。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在水利投资运营、义务教育、卫生、社保就业、环保等重点领域开展中期财政规划试编工作。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考评办法,建立规范的绩效管理制度,逐步将绩效管理覆盖所有预算资金,推动预算全过程绩效管理。建立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长效机制,对部门结余资金及连续两年未使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深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扎实推进预算公开,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债务收支情况随同预算公开的常态机制。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全面反映政府资产和负债信息。制定操作流程,加快推进预算管理流程优化,不断提高财政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各位代表,当前我县正处于改革发展的攻坚阶段,新形势、新任务对财政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们将继续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昂扬的斗志、创新的举措、务实的作风,突出重点,攻坚克难,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为推动舞阳提速发展转型升级、加快建设三个基地两个名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全县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表(表1

 单位:万元

     

预算数

完成数

占预算%

增长%

一、税收收入

64584

66813

103.5

16.4

1.增值税(地方50%部分)

6173

10395

168.4

-18.4

2.营业税

12022

7024

58.4

182.8

3.企业所得税

1412

1240

87.8

-3.4

4.个人所得税

659

571

86.6

-4.7

5.资源税

3188

2194

68.8

-24.3

6.城市维护建设税

1694

1410

83.2

-8.4

7.房产税

4094

3090

75.5

93.6

8.印花税

368

379

103.0

13.5

9.城镇土地使用税

5977

5155

86.2

186.9

10.土地增值税

627

2903

463.0

409.3

11.车船使用和牌照税

1964

2204

112.2

23.5

12.耕地占用税

4062

314

7.7

-94.3

13.契税

7344

8500

115.7

27.3

14.烟叶税

15000

21434

142.9

21.9

二、非税收入

23394

28032

119.8

31.8

1.专项收入

2400

2121

88.4

-2.8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5941

3585

60.3

-33.6

3.罚没收入

2836

2982

105.1

78.7

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2250

1023

45.5

-50.0

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9869

18012

182.5

82.3

6.捐赠收入

302

7.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6

7

116.7

16.7

8.其他收入

92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

87978

94845

107.8

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