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 |||
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17-01-07 |
类 别: | 投诉 | 状 态: | 已回复 |
承办单位: | |||
主 题: | 绩效工资 | ||
内 容: | 舞阳县吴城二中绩效工资:每人每月拿出100元,半年每位教师拿出600元作为绩效考核,期中班主任费五年级3个班,六年级三个班,七年级三个班级,八年级、九年级各两个班级,小学6个班级,初中7个班级,初中和小学混岗班主任费每月都是150元,每位教师首先要拿出约200元支付班主任费,我们的绩效工资本来比其他县市低,并且作为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缴费基数,这样的分配方案合理吗?教师们怨声栽道,教学能搞好吗 | ||
处理意见: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2009〕57号)文件规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可设班主任津贴、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优质服务奖等项目,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 吴城镇二中从奖励性工资中,拿出部分资金发放班主任费符合政策。 具体办理人:朱忠喜 联系电话:13353951126 负 责 人:徐胜克 联系电话:137034418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