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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金的发放

来源:    信息时间:2023-04-10     阅读次数:

  咨 询: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金的发放

  内 容:您好,请问我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金如何发放?

  答复内容:你好,申领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 办理条件:(一)具有本省户籍的城镇居民或户口迁出本省但仍在本省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原本省城镇居民;

  (二)没有违反计划生育号召和政策法规生育且目前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三)年满60周岁;

  (四)未享受外省(区、市)同类奖励与扶助、国家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以及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

  第四条:未享受外省(区、市)同类奖励与扶助,指户口已迁往省外但仍在本省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原本省城镇居民,以及户口从外省(区、市)迁入本省的城镇居民,未在外省(区、市)享受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增发退休金、年老时发给一定数额奖励金、按时发给奖励扶助金等。

  已经享受外省(区、市)同类奖励与扶助,不再适合申领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